(网经社讯)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3票裁定总统无权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关税,彰显司法对行政贸易权力的制约。
欧盟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对所有价值低于150欧元的低值电商包裹征收每件3欧元固定关税,直接针对中国平台Shein、Temu等直邮模式。
美国持续维持低值包裹de minimis豁免暂停,叠加Section 122下10%全球临时关税,跨境电商成本显著上升;中国出口电商平台正加速转向本地仓履约。
这些变化体现保护主义与数字全球化之间的张力,既为本地商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也可能推高消费者价格并加剧供应链碎片化——证据显示中国对美电商出口已同比下滑28%-50%。
法学视角下,此轮改革凸显主权国家在数字时代重塑贸易规则的主导权,但需警惕多边贸易体系的潜在侵蚀。
关键事件概述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在Learning Resources, Inc.v.Trump案中明确:IEEPA的“规制进口”授权不包括征收关税,总统相关关税措施被宣告无效。次日,特朗普政府转而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宣布10%全球进口关税(拟上调至15%),并维持对所有国家低值包裹de minimis待遇的暂停。同期,欧盟理事会确认7月1日起实施每件3欧元低值包裹关税,旨在应对4.6亿-5.8亿件中国直邮包裹带来的安全、环保与财政挑战。
对跨境电商平台的直接影响
Shein与Temu等平台已加速在欧美布局本地仓库,减少直邮依赖。中国对欧电商增速从2025年前11个月的54%骤降至12月的8%;对美则持续下滑。欧盟新规预计将使每单额外增加6欧元成本(按不同品类),迫使平台重新定价或转向B2B集货模式。
初步法学评议
此轮变革既是规则之治的胜利(最高法院捍卫国会征税权),也是地缘经济现实主义的结果。短期内有利于欧盟本地零售商与消费者安全,但长期或引发报复性措施,挑战WTO框架下的非歧视原则。数字时代下,跨境电商治理需平衡主权监管与全球数字单一市场建设,避免中小企业被边缘化。
2026跨境电商法律动态深度调研报告:低值免税时代的结构性终结与法学思辨
作为国际经济法与数字贸易法领域的观察者,本文聚焦2026年2月全球跨境电商监管的最重大转折——以美国最高法院关税裁决、欧盟低值包裹关税改革为核心的“de minimis重构”。这些动态不仅重塑了Shein、Temu等平台的商业模式,更在法理层面提出深刻命题:数字全球化背景下,主权国家如何在保护主义与开放贸易之间寻找平衡?司法审查能否有效制约行政贸易权?消费者福利、公平竞争与多边主义又将何去何从?
一、美国层面:司法制约行政贸易权与关税工具的转向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3票作出里程碑式裁决,认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不授予总统征收关税的权力。多数意见强调,关税本质上属于国会专属的征税权,IEEPA中的“规制……进口”表述无法扩张解释为授权征税。
此裁决直接废止了此前依据IEEPA实施的针对芬太尼危机、选举干预等多项关税措施。特朗普政府迅速转向《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应对国际收支危机),于2月20日宣布10%全球临时关税(最长150天),并于次日在社交媒体暗示上调至15%。同时,总统签署公告继续暂停所有国家的de minimis低值免税待遇(此前已于2025年8月对华暂停并全球化)。
法律后果包括:进口商可就已缴IEEPA关税申请退税;未来贸易救济将更多依赖Section 301、232等传统工具;跨境电商直邮模式成本大幅上升。
二、欧盟层面:从临时措施到系统性海关改革
欧盟于2025年12月12日由理事会批准、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所有价值≤150欧元的B2C低值电商包裹征收每件3欧元固定关税(按六位HS编码分品类)。此举系对原de minimis豁免的加速终结(原计划2028年全面取消)。
2025年欧盟低值包裹进口量已从2022年的14亿件激增至58亿件,其中91%以上来自中国。欧盟明确指出,现有制度导致“不公平竞争、健康安全风险、欺诈与环境问题”。此外,欧盟正酝酿“欧盟处理费”(拟2欧元/件),并通过《欧盟海关数据枢纽》实现长期数字化监管。
中国平台反应迅速:Shein、Temu正大规模转向欧洲本地仓储与集货履约,减少直邮空运依赖。
三、全球比较与数据实证
以下表格总结2026年主要辖区低值电商监管变化:

数据来源:欧盟委员会、Xeneta、Reuters等。
四、法学思辨:主权、公平与数字治理的三重张力
1.权力分立与法治: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是经典的“重大问题原则”适用,阻止行政部门借“紧急状态”绕过国会征税权,堪称数字时代贸易法治的胜利。但行政部门迅速转向其他法定授权,也印证了贸易工具的“工具箱”属性——司法审查虽有力,却难以完全阻断保护主义冲动。
2.公平竞争 vs 消费者福利:欧盟措施表面上保护本地商家与产品安全(避免劣质商品泛滥),实则构成对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的事实壁垒。低收入消费者将面临更高价格;全球南方的数字出口机遇被压缩。法理上,这是否违反GATT第1条最惠国待遇与第3条国民待遇?值得WTO争端解决机制跟进。
3.环境与安全外部性:直邮模式导致巨量空运碳排放与海关查验负担。新规客观上促进集约化履约与本地化生产,具有正外部性。但若演变为系统性贸易壁垒,则可能违背《巴黎协定》下的贸易与气候协同原则。
4.平台责任与数字主权:越南新法要求外国平台指定本地代表,体现“数据本地化”与合规属地化趋势。未来,跨境电商治理或走向“平台连带责任+来源国监管”混合模式——既赋权平台自律,又强化国家主权。
五、未来展望与政策建议
2026年或成为跨境电商“合规元年”。平台应:(1)加速本地化供应链与数据合规;(2)游说多边规则(如CPTPP数字章节升级);(3)利用AI优化关税分类与风险评估。
主权国家则需警惕“碎片化风险”:过度保护主义可能引发报复循环,损害全球数字经济红利。理想路径是推动WTO电子商务联合声明谈判,或在G20框架下制定低值电商全球最低标准。
唯有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主权利益与全球福祉的动态平衡,跨境电子商务才能真正成为普惠、可持续的数字桥梁。每日跟踪、每日思辨——法学者的使命,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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