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刷单造就的虚假繁荣,已经引发税务部门的注意了,也让不少网店店主彻底的慌了神。近日,一则“税务部门要求电商卖家为刷单行为补税”的消息在朋友圈“炸开了”,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据澎湃新闻报道,华北某市多名网店店主向记者表示,他们在5月收到了当地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他们存在少记营业收入风险,要求企业自查3 年以来存在的漏报问题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具体来说是指在天猫、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企业,其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所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需要补缴营收差额所产生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这也就意味着因有过刷单对不上账的部分网店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补缴税款。之前刷多少就得补多少,这么一来,一些疯狂刷单的网店要赔哭了!
然而,通过刷单带动虚假销量的行为其实并没有产生“实际收益”,同时,稍有不慎还会被平台处罚,那么,还需要缴税吗?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泽 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恺浓认为,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 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所以相关企业店铺是否需要缴纳税款,关键要看是否属于实际销售货物收入。
其 次,电商平台对虚假交易行为有严格的处罚细则,只要一经认定系虚假交易的,必取消虚假交易产生的不当利益,同时予以扣分处理;对于涉嫌虚假交易的,采取降 权处理。因此,在平台已经将确认为虚假交易的不当利益取消的前提下,行政部门再根据相关数据要求企业补缴相关税款,并不存在“双向惩罚”。
根据淘宝平台相关规则,刷单属于虚假交易,根据严重程度,商家将受到删除销量、店铺评分和信用积分不累计、屏蔽评论内容、成交金额不累计、下架商品、搜索商品降权等处罚。在商家行为已经经过平台方一轮严格的筛选之后,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数据要求企业补缴相关税款并无不妥。
“直 播带货本质上也是电商,其缴税方式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如果直播平台故意夸大交易额,则存在虚假宣传,应按照《广告法》《反不正当 竞争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税务机关征税看的仍是其背后的销售数据,并不会仅依据其陈述金额让其缴税。”马恺浓说到。
索要成本进项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马恺浓律师进而 指出,电商企业的纳税重点在于进项税的抵扣,电商企业很少索要成本进项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很多商品从小商品市场拿货都是没有发票的,直播带货的服务费也 很少有发票,如果要发票就要提高价格,否则就没办法抵扣进项增值税。但是成本价格一旦提高,销售价格势必也会抬高,这样一来其价格优势就会大打折扣,且一 旦同平台不同地区税务政策不同,将造成竞争不公。
主动纠正虚假交易,合法诚信经营。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恺浓表示,税务机关和电商、支付等平台数据打通后,可有效制止刷单行为的存在,商家很可能因为纳税原因,主动纠正虚假交易,进行合法诚信经营。
主动向税务部门及平台方“投案自首”,争取“宽大”。曾担任法院法 官的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恺浓还建议,如果商家认为仍存在刷单行为未被发现,也可主动提出,拿相关证据材料向税务 部门及平台方“投案自首”,一经被认定为虚假交易,由平台方根据细则进行处罚,同时由税务部门将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相应扣减。因平台方处罚可能会导致该店 铺无法继续经营,因此大多数商家反而会选择补缴税款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