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1月15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拉手网的投诉称团购消费卡被消费。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李小姐称2013年9月30日购买拉手网乐天玛特500元卡,订单号为7744046831wefee7100。使用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0日,12月27日消费时,乐天玛特的服务人员告诉我2013年11月的时候已经被消费。
我马上联系拉手网,3个工作日后,拉手网客服告诉,在2013年11月的时候,是由他们的员工统一验证消费。并且说最晚2013年12月31日,由负责此团购的销售员给我寄出。
但一直到2014年1月7日,我都没有收到。再次联系拉手网客服,在当日下午1点30分左右的时候,有北京公司的员工,给我打电话表示最晚2014年1月10日我肯定会收寄给我的消费卡。但是截止到2014年1月13日,我都没有收到。
从2013年12月27日到2014年1月7日,期间多次联系拉手网客服,并且他们向我询要了2个我的收件地址,但至今都没有收到。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拉手网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账户频频被盗霸王条款屡现拉手网还能走多远?》(详见:www.100ec.cn/zt/lsw/)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