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8月19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山东一对情侣将“打假”索赔做成“生意”,通过拆分订单、集中投诉的方式向商家勒索钱财。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二人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王某某和谢某某是一对情侣,案发前以线上“打假”索赔为主要收入来源。2024年6月起,两人将目标锁定一家线上超市,其操作呈现高度模式化特征:
锁定目标:专门寻找宣传页面上含有“生发”“美白”等表述的商品,以此作为投诉由头。
拆分订单:使用11个手机号和多个账号,针对洗发水、面膜等商品逐件下单,累计生成1118个独立订单。为规避审查,他们将收货地址设为北京、上海等多地酒店前台,再转寄回山东家中。
投诉施压:集中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明确以“不撤诉、持续投诉至立案”为要挟,要求每单赔偿500元。
坐地起价:初期,商家为息事宁人支付了11.65万元。得手后,二人变本加厉,于2024年底再次下单700余件,将索赔金额抬高至35万元“一口价”。

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获悉,面对公诉,王某某辩称是为使用优惠券,但法院审理查明,其购买数量远超正常生活消费需求。
2026年7月22日,朝阳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法官释法:商家违规宣传已受行政处罚,但这不能成为敲诈的借口。两人以投诉为威胁手段索财,已超出合法维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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