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7月31日消息,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中国(衡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该方案提出,力争经过3-5年的改革试验,引导跨境电商各类经营主体向衡阳集聚,打造以“湘品出海+集货枢纽”为核心竞争力,“进出口并举、多业态融合”的湘南乃至中部地区跨境电商集货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创业创新基地。
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5家以上,全市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50亿元;到2027年,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10家以上,全市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70亿元。
附:《中国(衡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全文)
为全面推进中国(衡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衡阳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顺应“互联网+新经济”发展趋势,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结合衡阳市发展定位和区位、产业、物流优势,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坚持“数商物流集聚、内贸外贸统筹”,构建“集货枢纽、衡阳元素”的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生态体系,推动“湘品出海”,为湖南和全国跨境电商发展积累新经验、探索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复制推广前六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衡阳实际,积极推进监管模式、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探索符合内陆地区特点的跨境电商新业务模式和新监管服务方式,完善跨境电商进出口集货方式的监管服务流程。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作用,依托衡阳市省域副中心、区域消费中心,推进“跨境电商+综合服务”“跨境电商+优势产业”等。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传统电商企业、外向型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推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服务带动,融合发展。引入和培育跨境电商服务型、运营型企业,建设跨境电商服务中心,完善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带动制造业、轻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涉农产业等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促进跨境电商与当地产业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力争经过3—5年的改革试验,引导跨境电商各类经营主体向衡阳集聚,打造以“湘品出海+集货枢纽”为核心竞争力,“进出口并举、多业态融合”的湘南乃至中部地区跨境电商集货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创业创新基地。到2025年,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5家以上,全市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50亿元;到2027年,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10家以上,全市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70亿元。跨境电商企业在促进就业和税收增长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两平台”
1.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衡阳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中心),推进口岸、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邮政管理、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等加强数据共享,实施“单一窗口”服务,实现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站式服务,为跨境电商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基于大数据的综合服务。
2.跨境电商线下园区平台。依托衡阳高新区、衡阳高新电商产业园、衡州大道数字经济走廊、衡阳综合保税区等建设一批跨境电商产业园,完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链,引进全国跨境电商百强企业,孵化培育本地跨境电商企业,探索分区打造特色产业跨境电商产业集群。
(二)构建“六体系”
1.跨境电商信息共享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信息合作与共享体系,打通与口岸、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接口,实现政府监管部门、服务机构、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支撑。
2.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电商平台、保险机构等在跨境电商领域开展合作,建立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融资模式,拓展跨境电商安全高效融资渠道,落实跨境电商外汇业务便利化办理举措。
3.跨境电商智能物流体系。推动建立区域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打造“陆港物流+仓储集散中心”新模式。利用航空包机中转、中欧班列、湘粤非铁海联运、港澳直通车等物流通道和资源,建立海陆空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利用现有的集货模式和引进国际大型、优质货代物流企业,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流程规范、大数据驱动的跨境电商智能物流体系。
4.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跨境电商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跨境电商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等信用服务。建立监管部门信用认证和第三方信用服务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实施信用负面清单管理,维护跨境电商良好的发展环境。
5.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商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及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分类标准,建立规范、全面的跨境电商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税收征管等数据进行交换汇聚和分析处理,逐步建立多层面、多维度反映跨境电商运行状况的综合指标体系。
6.跨境电商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跨境电商风险信息采集、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处置、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完善网络交易安全防护、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和网络交易安全应急处置体系,保障网络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交易风险。预防和打击跨境电商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加强跨境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三、重点举措
(一)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生态体系
1.在衡阳市外贸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设服务模式多元化、全产业链一体化、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中心),在跨境电商物流运输、海关报关、银行结汇、人才培训、业务孵化、平台入驻、运营管理等方面提供服务。
2.结合衡阳老工业基地优势,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及园区建设集供应链上下游、产品研发、出口销售、品牌设计包装、知识产权、物流等于一体的跨境电商孵化中心。
(二)培育“跨境电商+优势产业”业务模式
3.引进跨境电商第三方服务商,重点推动常宁市纺织服装产业、衡阳县钟表产业、耒阳市童车箱包灯具产业等拓展跨境电商业务,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带。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国际认证,与知名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站等开展资源对接专项活动,推动产业带“抱团出海”。鼓励企业推广自主品牌,提高品牌附加值和影响力,培育一批跨境电商优质产业和品牌。
4.依靠衡阳交通区位和物流仓储优势,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发展跨境贸易,促进跨境电商湘商回归。大力招引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和供应链企业,重点建设跨境进口电商细分垂直类目供应链和平台,推动垂直类企业对企业(B2B)跨境电商交易平台规模化发展。
(三)加快“跨境电商+综合保税”融合发展
5.依托衡阳综合保税区、铁路监管作业场所、中欧班列、湘粤非铁海联运、南岳机场、衡阳国际物流港等开放平台的政策优势,建设线下进出口商品展示服务中心(市民体验中心),开展保税商品线下展示、线上交易模式,有条件可向县(市)延伸。
6.加大轻奢、化妆品、宠物用品、母婴用品、生活用品等主打产品进口,建设高标准样板保税仓,发展保税仓直播等模式。
7.支持企业在各城区商圈开展“一站式”保税展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快速配送”模式,探索在南岳衡山等旅游景点开设跨境电商线上线下(O2O)体验店,拓展跨境业务,打造区域性进口商品集散和消费中心。
(四)探索“跨境电商+农产品出口”联动模式
8.结合衡阳特色,聚焦茶油、茶叶、湘莲、黄花菜等精品果蔬、特色食品,探索打造农产品跨境电商出口供应链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建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
9.引入集涉农产品品牌培育、出口认证、标准制定、“身份证”管理溯源等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公司,帮助衡阳涉农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五)推进“跨境电商+产教融合”人才培育
10.支持引导衡阳师范学院、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湖南高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成立跨境电商系部,设立跨境电商相关专业,提高办学水平,构建“政行企校”协同育人长效机制,即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多主体协同、多渠道聚力、多要素衔接的人才培育共同体。
11.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人才服务机构及相关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积极引进跨境电商高端人才落户衡阳。运用优质教学资源、实训基地、试点运营企业和衡阳高新电商产业园、祝融学院等载体,建立跨境电商创业孵化中心(基地),定期举办跨境电商创业孵化专题培训和主题沙龙活动,为跨境电商企业输送实用型、技能型和创新型人才。
(六)促进“跨境电商+监管服务”便利化
12.积极推进跨境电商进出口通关便利化改革创新。搭建跨境电商通关管理和服务平台,探索实现企业备案、申报、纳税、查验、放行、转关等环节的全程通关无纸化作业。支持企业从一般贸易模式到跨境电商模式“换挡升级”,鼓励传统企业开展线上经营,转型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重点支持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1210)的运营和发展,丰富保税备货模式的跨境电商进口业务,提升跨境进口商品特色类目的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完善海外仓备案细则,简化备案手续。
13.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退税服务。实行对衡阳综试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支持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试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4.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优化银行、支付机构跨境电商外汇结算。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在政策范围内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支持银行与支付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丰富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支持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商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四、组织实施
衡阳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撑,扎实推进衡阳综试区建设各项工作,并按照跨境电商综试区考核评估办法做好考核评估,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衡阳市加快推进综试区建设,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