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出台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积极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推动陵水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数字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陵水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据网经社数字经济台(DE.100EC.CN)获悉,此次陵水县出台的《暂行办法》为海南自贸港首个数字经济专项政策,政策从“突出市场主体培育”“突出科技创新支撑”“突出发展生态营造”三方面着力。
在突出市场主体培育方面,着眼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支持本地数字产业化企业做大,引进培育知名的数字企业,鼓励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和催生新业态、新模式,从而推动数字产业化规模扩张和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在突出科技创新支撑方面,增强数字经济内生发展动力。加大政策协同和支持力度,加大数字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做好数字经济人才“引育服”,强化金融扶持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支撑力度,全面增强陵水县数字经济内生发展动力。
在突出发展生态营造方面,聚焦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和重点环节,打造开放合作的知名品牌和载体,推动数字产业化聚集发展,培育壮大优势特色数字产业集群,形成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暂行办法》的主体内容阐述了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标准,具体包含10条扶持内容:
一是引进产业重点项目。对引进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游戏软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国内外知名数字企业、龙头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二是支持企业成长壮大。对在陵水县落地、当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数字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晋档升级”奖励。对营业收入年增幅超过30%的企业,按照营业收入1%给予成长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同时鼓励数字企业向“专精特新”“高精尖”方向发展,对入选认定为国家级“小巨人”“单项冠军”和省级“专精特新”重点培育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三是支持企业参与数字化标准建设。支持陵水县企业或机构积极参与数字化标准制定,对主导(含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陵水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并经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的,根据省补助金额按照1:1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时对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且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且在统的数字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五是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对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且正式上线运营的游戏软件以及数字创意、北斗服务、数字文旅、数字艺术品交易等具有陵水特色的元宇宙应用示范项目,最高扶持300万元。
六是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数字企业利用5G技术、物联网、北斗导航、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海洋、农业、健康医疗等重点产业及民生领域中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最高扶持300万元。
七是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项目向产业园区集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数字产业集群,对新引进数字企业的产业园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八是打造人才新高地。大力引进培育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对在陵水县数字企业工作的青年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的就业补贴、50%的社会保险补贴和最高2万元/年的员工安居奖励。
九是加大金融扶持。鼓励和支持高成长性的数字企业在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创业板、主板、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