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7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对外公布一则《关于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湖南证监局指出,该局2023年对拓维信息(SZ002261,股价20.86元,市值262.1亿元)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拓维信息存在未按规定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高达3.56亿元。2017年至2018年期间及2020年,拓维信息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云天科技)为游忠惠(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董事长)、刘彦(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总经理)等人提供借款的资产担保。公司知悉上述担保情况,但未按规定披露该担保事项。
此外,湖南证监局还发现,拓维信息在2016年~2021年未及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损益变动共计605.89万元;2021年,拓维信息未及时计提坏账准备64.22万元。
湖南证监局称,拓维信息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湖南证监局还针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对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新宇等5名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网经社教育台(EDU.100EC.CN)了解到,7月13日晚间,拓维信息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湖南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尽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针对上述未按规定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已披露相关公告,截至本次现场检查结束日,对公司产生实际影响的担保案件涉案总金额为4292.23万元。公司预计将承担上述涉案金额50%的责任,即2146.1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计提担保合同减值准备2043.90万元,对公司及海云天科技的期后利润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