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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工业品收购苏州工品汇股权案违反反垄断法 被罚50万元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55:01

(网经社讯)1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京东集团旗下江苏聚成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收购苏州工品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违反反垄断法,被罚50万元。

据网经社(100EC.CN)获悉,2020年4月24日,聚成空间与(略)等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取得工品汇100%的股权。2020年8月13日完成交割,聚成空间取得对工品汇的单独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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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违法事实及理由上,一是本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该交易系股权收购,聚成空间收购工品汇全部股权并实施单独控制,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二是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本机关就聚成空间收购工品汇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根据上述规定,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本机关决定给予聚成空间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0年8月12日,京东工业品宣布完成对工业用品供应链电商公司“工品汇”(苏州工品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京东工业品表示,接下来,工品汇作为京东工业品的子品牌,也将组成京东企业业务服务工业制造业领域的重要一环。

附案件详情: 江苏聚成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收购苏州工品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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