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中,跨境电商再次成为热议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伊利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李翠枝建议将跨境电商税率与一般贸易税率等同,将婴幼儿配方奶粉从跨境电商清单中剔除的提案引发热议。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发表以下观点。(详见专题:两会续放跨境电商利好 建议剔除跨境奶粉提案引发热议)
以下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德恒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律师吕友臣观点:
观点一:跨境电商奶粉监管要采取质量溯源等措施予以保障
实践中,奶粉作为一种特殊食品,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本来是需要备案或注册的。但以跨境电商方式进口,确实无需执行首次进口备案,同时在以1210保税方式进口一线需要按照货物方式接受海关检验。
这是源于2018年跨境电商新政,国务院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这种操作现行相信的政策规定。
如何确保以跨境电商方式进口的奶粉质量安全。2018年跨境电商新政相关政策其实有规定。如《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要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其境内委托企业承担民事连带责任;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建立不合格或缺陷商品召回制度,发现相关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或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销售商品并妥善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建立健全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质量追溯体系,追溯信息应至少涵盖国外启运地至国内消费者的完整物流轨迹,鼓励向海外发货人、商品生产商等上游溯源。同时,政策对平台企业提出要求,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当商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敦促跨境电商企业做好商品召回、处理,并做好报告工作。上述措施的落实,应该说能对跨境电商的产品质量给予相应的保障。当然,考虑到奶粉的特殊性,在个别措施上可以有所强化,比如质量溯源问题,可以适当延长溯源链条。
观点二:将奶粉移出跨境电商商品清单的建议不可取
对于有代表建议将奶粉移出跨境电商商品清单,或采取与一般贸易同等税率,个人认为此意见不可取,建议提出者本位利益因素考虑过多。
要知道,奶粉是我国跨境电商渠道的主要进口商品之一,也正是因为对国内奶粉产品质量不放心,消费者才选择通过跨境电商购买境外奶粉。对消费者来讲,境外奶粉质量并不是其关心的问题。希望国家不要为了个别企业的利益让消费者失去一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