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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55:1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让群众和企业好办事、不添堵、少跑腿,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电子政务总体架构,依托信息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重点打造“一号、两网、四平台”。“一号”即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两网”即龙岩市政府网、龙岩公共服务网,“四平台”即全流程网上办事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协同办公平台、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通过“一号、两网、四平台”对接各部门业务系统,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服务效能。

  到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架构初步形成,服务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基本完善,“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基本实现;到2018年,政务大数据应用取得初步成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明显提高,网上办事成为政务服务的重要渠道;到2020年,网上政务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网上办事成为政务服务的主渠道,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深入各个领域,基本实现智慧政务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全流程网上办事

  1.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和标准

  (1)完善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建立事项目录网上发布和更新机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编制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启动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具体业务)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

  (2)推进网上服务标准化建设,使网上申报、查询、办理、反馈、监督有章可循。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

  2.提高网上办事率。加强网上办事的宣传推广,组织各部门办事窗口人员主动引导市民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办事申请;全面梳理、分批推进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尽快使网上办事成为政务服务的主渠道。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市、县两级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件数比例力争达到30%,2018年力争达到50%,2020年力争达到70%。

  3.推进“无纸化”审批

  (1)行政审批系统以及部门业务系统在审批过程中,生成纸质证照的同时应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含批文);加快存量证照转换生成电子证照。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业务)、数字办(负责技术)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

  (2)简化办事材料提交,加快电子证照和材料的共享应用。各审批单位凡是能通过电子证照共享平台调用、查验的证照和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不得拒绝经电子签名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申报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

  (3)加快电子档案建设工作,并逐渐取代纸质档案。

  牵头单位:市档案局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

  4.推进项目审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1)全面推行项目审批“一窗式”受理和并联审批。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

  (2)完成“多规合一”基础信息平台(一期)的建设。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住建局、铁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7年

  (3)继续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支持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在线联动办理。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配合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

  (二)推广协同办公系统应用

  1.加强推广部署和应用培训

  (1)市级政府部门全面完成内部流程完整部署,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完成重点单位的完整部署和各乡镇的接入,实现市、县、乡各级各部门之间电子公文顺畅流转。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

  (2)建立常态化的协同办公应用培训机制,加强协同办公系统的应用培训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完成时限:2017年  2.启动移动办公。在移动政务专网上开发部署移动办公系统,推广移动办公应用。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开发和应用试点,2018年推广应用。

  (三)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

  1.加快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统一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将各部门涉及网格化应用纳入统一平台上开发部署,分期分批推进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对数字城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纳入城乡统一网格,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综治办),市环保局、民政局、农业局(脱贫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完成综治、环保、社区服务管理、精准扶贫、食品药品监管、在职党员进社区等业务应用开发和数字城管系统改造升级。

  2.推进基层服务网点与网格化服务平台对接。以网格化平台推动基层网点、人员、经费等资源的整合利用,规范和优化办事服务流程。依托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实现社区综合服务窗口全覆盖;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领域,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贴近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建成社区综合受理平台;2018年推广上门办理、免费代办服务。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用好政府门户网站、龙岩公共服务网等信息公开平台,拓展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和民生服务信息,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完善公开信息的统一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

  2.推进政府网站整合。实施政府网站云平台提升扩容项目,统一网站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逐步将未纳入统一平台的市级政府部门网站和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迁移到云平台上,实现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共建共享,达到信息共用、服务互通、联动更新、协同回应的要求。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完成市级政府部门和2个试点县政府网站整合;2018年完成全部县级政府网站整合。

  (五)强化投资和企业信息服务

  1.构建企业信息融合服务平台。依托龙岩公共服务网拓展企业信息服务功能,完善实名认证机制,与政务通、法人库、中小企业信贷服务平台等对接,开发信息分发推送系统,建立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精准、高效的信息沟通和服务渠道。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金融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

  2.提升重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完善市级重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系统与重点项目工作流程契合度,运用系统对项目建设动态及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统计分析,健全市县两级项目信息沟通、反馈机制,不断提升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对重点项目实时、精准、高效管理,为全市项目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重点办)

  配合单位:市数字办,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

  (六)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

  建设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交换平台,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机制,逐步汇聚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生态环境、信用等各类数据,探索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建设数据开放平台,依法有序开放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资源,鼓励公众、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发利用。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建成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交换平台,2019年建成政务数据开放平台

  (七)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推进龙岩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实现对自然人信用信息的采集、梳理、更新、交换共享、综合管理、提供查询和主动推送服务等功能。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利用机制,深入推进与工商(一张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政法委(综治诚信系统)、人行(征信系统)、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介超市)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多部门联动,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人的惩戒作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信用办)

  配合单位:市数字办、工商局、政法委(综治办)、财政局、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

  (八)整合12345便民服务热线

  分期分批整合各职能部门现有咨询投诉平台,建立统一的电话呼叫中心,完善微信、微博、QQ、短信、邮件等受理渠道,与龙岩公共服务网、网格化信息平台等应用系统对接,由12345便民服务平台统一对外服务,实现便民咨询投诉一号通,并同步开发基于移动终端的APP应用。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

  (九)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和电子监察

  1.推进网上行政执法。深入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执法信息网上公开和执法过程网上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保障群众权益,从源头预防腐败。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

  2.加强综合电子监察。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将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纳入电子监察范围,提高服务效率。

  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配合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

  (十)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水平

  完善电子政务认证服务体系,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数字证书、电子印章,为网上服务提供可信环境。坚持应用系统与信息安全同部署、同建设,加大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参加的龙岩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具体工作由市数字办负责牵头统筹推进、监督考核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信息平台规划建设;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推动实施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的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改革。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具体分管领导负责推动本部门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市、县协同,形成全市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2017年4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考核监督。市绩效办负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信息平台操作能力。要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和企业通过互联网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来源:中国龙岩市政府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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