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3月1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返利网”的投诉,称无故封号。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周先生于2016年10月25日在返利网上购买了装饰材料,订单号:41926255894。
之后返利网的返利金额和时间就一再出现问题,最开始显示的返利数额是300多,但是到了11月30日之后,返利不但没有返还给到我的账户,返还数额还发生了变化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我主动联系客服进行投诉理赔,最终返利网还是不予理赔,认为我违反返利网的规则。我的诉求:1.经过上述的事件,我有理由怀疑返利网在此类事件上存在不诚信的情况,我要求在我这一单上公开商家给返利网的实际返利情况。2.返利网拿出技术手段避免消费者违反返利网的所谓购买规则,对于购买数量进行限制,我认为是返利网故意设置消防陷阱。3.三倍货值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经过上述的沟通,返利网应该很清楚来龙去脉,为此可以看出主观故意的行为,为此我要求三倍赔偿。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该网站相关负责人处理,截至发稿前,本平台还未收到来自返利网的任何回复。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www.100ec.cn/zt/16fwpd/),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文/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