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2月24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返利网”的投诉,称“返利网”推荐新人奖励不给,推荐时间不透明。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褚女士于2015年12月23日推荐朋友注册返利网,网站规定朋友一年之内下单有奖励其朋友在2016年12月23日下单,可是褚女士并没有得到奖励,订单号: 2930662432587720。
网站只可以查看注册日期,并没有具体的注册时间。网站给的结果是我朋友是在十点注册,23点下单的,所以不符合规定。本人认为第一返利网并没有标出具体朋友是几点下的单,所以我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认为23日全天有效,或者网站可以直接标注有效日期,而不应该让我们自己去估计这个时间。 网站这么做是模糊概念,以骗取很多消费者,还有本人就是为了满足条件才让朋友下了同等商品更贵的单,为了拿推荐奖,本人认为返利网行对本人进行相应补偿!
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返利网处理,对此,返利网发来反馈称:用户邀请好友,好友注册时间是在2015-12-23 11:39:16和2015-12-23 10:19:49,但是用户好友的订单下单时间最早的是在2016-12-23 22:07:47,根据邀请有奖规则被邀请的好友从注册日期一年内下单(以订单下单时间为准),邀请人可获得奖励。否则邀请奖励不再发放。
好友在2015年12月23日注册,按照一年来算,新用户必须最晚在2016年12月22日下单,但我们收到用户反馈,也是去查了一下好友具体注册的时间,分别在2015-12-23 11:39:16和2015-12-23 10:19:49注册,如果好友在2016年12月23日上午10点19分之前去下单那也好申请,但看下来这几笔订单的下单时间都在晚上10点~11点之间,确实已经超过奖励规定的下单时间,按照规则确实无法发放返利。但鉴于用户体验故补偿50元,用户接受,且已经到账。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http://www.100ec.cn/zt/16fwpd/),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文/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