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10月22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聚美优品的投诉。投诉称,在聚美优品上团购,张姓网友称在聚美优品团购,发现账户余额被盗,拨打客服查询,聚美方面未回复。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是网友投诉内容:
张姓网友称在聚美优品团购,发现账户余额被盗,拨打客服查询,聚美方面未回复。订单号:547632
我于2013年10月18日上午12点左右发现聚美优品内余额全部被盗刷提现,额度为:121.90。提交时间2013-10-18 04:00。该笔交易并非我本人发起,我也从未将账户、密码透露给任何人,我使用过的个人电脑从未遭受病毒或黑客攻击。对于该笔交易,我并未像以往一样收到任何短信或是电子邮件通知。
18日我发现时状态为已提交,余额已显示为零。但同聚美客服联系,客服说钱应该还未打入盗钱者的支付宝账户,应该1-2个工作日才打入。于是我多次联系客服让他们联系聚美财务,拒将该笔钱打入盗钱者账户,但客服只说会尽快给我回复,但不知道何时能回复。但是对于被盗刷的余额,他们说如果确实被盗会有相应措施,但在此不给任何保证。
我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并认为这种推卸责任的处理方式会持续危害用户的资金安全,并有可能助长该网站内部的监守自盗。我强烈认为这是聚美内部员工所为,尤其是负责退款或IT相关人员嫌疑最大,试问如不是聚美员工,如何进入到聚美系统里看到哪位客户账户里有余额,并在短时间内仿照客户名称及邮箱地址,建立支付宝账号,以最短时间内盗走客户余额???我在网上看到有很多聚美客户和我有类似的经历,但都得不到回复和赔偿。
长此以往,客户对于聚美失去信任,对于一个公司将是灭顶之灾!!本人要求聚美优品本着对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负责的态度处理此事,退还被盗刷的账户金额!!!此事我已向公安机关申报,报案号001524.因我在钱打入盗钱者账户前已做到,通知聚美,告知非本人操作,请拒付款。请聚美尽快解决此问题,以免日后产生官司纠纷。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认为,消费者在投诉与维权过程中遭遇的拖延散漫的服务态度,以及他们在维权时付出的心力都影响其对商家的印象。商家不能仅仅满足于解决消费者的投诉,更该从根源上提升服务质量,杜绝此类投诉的发生。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高朋网、拉手网、窝窝团、糯米网、大众点评网、美团网、聚齐网、嘀嗒团、58团购等团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
为了方便用户及时反馈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网经社开通新浪微博投诉通道,欢迎@电商维权顾问。 (文/王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