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5月16日,美国投资者将能够通过众筹方式在公司初期购买证券。
创业企业融资法案部分新规将于2016年5月16日生效,根据规定,普通公众可以通过众筹方式向新创公司进行融资投资,一般来说,小型公司在通过从大量投资者的限定投资进行融资时,要涉及因特网的使用。
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已经提出了一系列事项清单,对投资小型公司有兴趣的零售投资者应该对此有所考虑,因为在投资这些小型公司时肯定会有风险。
据美国金融业监管局投资者教育高级副总裁Gerri Walsh说:
众筹引发了广泛争议,有可能在投资下一个优秀的新创公司时抢占先机,这种可能性非常诱人。但是,尽管有新类型的机遇,投资者应该后退一步,首先提出一个问题。对非注册的新兴证券进行投资,具备重大风险,投资者必须对新事务的吸引力提高警惕,做出明智、理性的投资决策。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的警示概述了股权众筹的运作方式,包括投资者需要满足的收入和净值要求预期,以及应由发行人、经纪自营商和资金门户提供的信息。警示还提出了一些技巧,帮助投资者决定众筹是否适合他们,包括以下内容:
自问是否能够处理风险??以及投资的潜在亏损。新创公司和处于早期的企业有可能失败,也确实有失败的例子。你应该能够承担得起投资亏损。另外,在第一年,将投资出售的可能性非常有限,而且可能需要无限期的持有投资,对此也要提高警惕。
阅读和了解教育和财务信息,以及发行人和众筹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披露信息。询问关于投资的问题,包括最坏打算。考虑其他选择,例如向了解财报的会计人员以及在投资中无既得利益的人寻求帮助。
承认其他的可能性。了解骗子可能使用的方式,学习如何避免欺诈,从而保护自己。(来源:众筹第三方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