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0月25日,近日,由绵阳市交通运输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等六部门共同修订的《绵阳市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针对网约车平台,《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
在本市城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经营许可有效期为4年。被许可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按照《细则》的最新要求,对于具体的网约车车辆准入技术标准,也有了新的调整:
(一)须使用新能源汽车,且轴距达到2650毫米及以上,续驶里程应满足日常营运需要;
(二)车辆注册登记地为本市的5座及以下乘用车,且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6个月;
(四)安装具有音视频记录功能、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五)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按要求直接接入绵阳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等。
《细则》还规定,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
对于乘客们最关心的价格问题,《细则》也明确提出:
网约车平台应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时计价方式,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发票;
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调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方式公布运价结构、计价规则,向驾驶员实时展示每笔订单的乘客付款金额、平台抽成比例,保持运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调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并向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发改部门报备。
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了解到,,截至8月31日,全市取得《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企业共有6家,办理《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共有895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