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0月26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国函〔2023〕115号),同意在上海市开展“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
据网经社跨境电商台(CBEC.100EC.CN)获悉,批复指出,要发挥上海在改革开放中的突破攻坚作用,鼓励先行先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打造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新高地,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10月10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郭婷婷表示,“丝路电商”国际合作是落实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的一项重要具体举措。经过六年多的发展,已经成为多双边经贸合作新平台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新亮点。目前已经与30个国家签署双边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同时中国—中东欧、中国—中亚五国电子商务合作对话机制以及上合、金砖等机制下的电子商务合作都取得了实打实的成果。
商务部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2.11万亿元,同比增长9.8%,占货物贸易的比重从2015年的不到1%增长至5%。上海口岸跨境电商出口申报1.52亿票,同比增长58%,已跃居全国口岸第三;出口总金额达389.1亿元,同比激增2.8倍。海关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1万亿元,同比增长16.6%,占到同期进出口货物的比重达5.5%。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张湧表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与“丝路电商”伙伴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已超过总额的三成。上海“五个中心”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在贸易便利化、支付清算基础设施、金融科技创新、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海空铁一体化物流体系建设等领域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为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提供了重要基础。
早在五个月前,上海就积极争创首个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5月10日上海启动了“丝路电商 云品海购”活动,这是商务部“双品网购节”和上海“五五购物节”的重要专题活动,也是上海首次举办“丝路电商”主题促消费系列活动。
附:《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全文)
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
《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呈请审批〈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商电发〔2023〕19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由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上海在改革开放中的突破攻坚作用,鼓励先行先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打造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新高地,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扎实有效推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注重总结经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