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6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关于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工作提示中表示,在618促销期间,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严格查处“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还将助力中小微商户纾困。加大对中小微商户的支持力度,助力中小微商户减负增收。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快评给予解读。(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www.100ec.cn/zt/sjj618/)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
1.《工作提示》从平台主体责任、商品和服务审核、规范集中促销行为、防范经营假冒伪劣、规范广告发布、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落实防疫管理措施、助力中小微商户纾困、维护灵活用工人员合法权益、强化政企沟通协作十二个方面予以规定。与往年电商活动相比,今年各平台、商家、供应链以及消费者都呈现疲软之势,部分平台自5月24日开始给618活动造势。《工作提示》发布之日距离618活动当天仅余8天左右,且文件性质仅为提示,可见市场监管总局更多是对618活动合规开展的常规性提醒。
2.今年疫情反复,最受到影响的主要还是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物流、材料、人力及防疫成本都在升高,企业反复关停、产能不足,同时市场消费能力下降、消费态度偏向保守理性,两厢夹击,导致中小企业生存困难。《工作提示》中纾困中小企业一条既表达了国家层面当下的态度,也是对平台社会责任的督促。抗击疫情对经济和社会负面影响,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方可完成。
3.《工作提示》在防范经营假冒伪劣行为、落实疫情防范政策两个方面存在落实困难。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各类要素的流通顺畅,但是落实疫情防范政策的核心要求是要素流通可控可查,不排除部分主体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防疫政策,平台对于此类行为也难以有效监督。其次,物流、人力、材料、场地等各项成本上升、消费者消费意愿下降,多种因素夹击之下,难免会存在部分商铺为压低成本、快速获得流量、刺激消费而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此类行为需要平台多多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