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摘要:日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在接受 财经网记者就“美团外卖小哥持刀杀人事件”采访时表示:
1、外卖平台的业务性质决定了其需要大量的外卖员,但全部直接聘势必会导致用人成本、劳动纠纷、雇主责任等风险直线上升,同时也会导致主体公司陷入过多的诉讼纠纷,不利于其资本市场上披荆斩棘。
2、基于以上原因,外卖平台设计了一系列的风险规避措施,包括将外卖员劳动人事或雇佣关系转隶于分公司、合作公司名下等。但事实上,出于共同管理和品牌形象建 设的考虑,这些形式上隶属于不同主体的外卖员,又以统一的管理、统一的着装、统一的骑行装备为消费者所认知。在公众朴素情感上,这些平台专属外卖员就是平台的代表,而平台把责任脱得干干净净,似乎有失公平。
3、近来有关类似案件的法院生效判决中,已经有了不少将平台纳入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案例。没有拘泥于形式上的法律关系,而是根据事实上的利益关系和合作关系,让平台承担了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平等,也维护了公平与正义。
4、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角度而言,平台仍须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平台有设立此类风险防范机制,提供消费者安全保障的义务,也有保障确保外卖员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让消费者放心接受服务的责任。